女子租车后商家未退还押金突然闭店交通运输委:未查到涉事公司信息澳门永利皇宫- 永利皇宫官网- 娱乐城 2025
日期:2025-09-23 07:16 | 人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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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北京市京师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吴风虎律师认为,租车公司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车辆租赁信息、提供租车服务并收取费用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九条所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,应当依法履行相应义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、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消费者在使用服务结束且符合退还条件时,有权要求退还押金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及时、无条件退还押金,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无故拖延。若租车公司拒不退还押金,消费者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,凭借租车合同、付款凭证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租车公司返还押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吴风虎表示,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、程序,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,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因此,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举报,若查证属实,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租车公司予以行政处罚。若租车公司在电子平台上虚构地址,实际并无实体门店,在收到相关款项后失联,或多次以类似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并逃避责任,其行为已超出民事纠纷范畴,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,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